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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崗位未籤勞動合同

變更崗位未籤勞動合同

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的一項義務,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注意勞動合同的內容是否全面和合法,不全面的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會有一定的風險,那麼簽訂勞動合同時未告知崗位違法嗎?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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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簽勞動合同能變更崗位嗎

續簽勞動合同職工可以變更崗位。

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之一是勞動合同期滿。也就是説,如果不存在諸如職工處於醫療期、女職工“三期”
等勞動合同應順延的情形,那麼,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在勞動合同終止時,企業可以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也可以不與職工續簽(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職工有權利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企業向職工發出的續簽勞動合同通知屬於企業的單方面意向,職工是否續簽由職工自行決定。

職工可以接受企業提出的工作條件的,如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如果職工對企業提出的續簽意向不滿意,則其可以再行與公司進行協商,直至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前達成一致。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日,如果雙方就是否續簽勞動合同沒有達成一致,則從風險防範角度來考慮,企業應終止與職工的勞動合同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