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簽訂的薪酬最低是多少?
一、勞動合同簽訂的薪酬最低是多少?
勞動合同簽訂的最低薪酬沒有明確要求,勞動合同中的工資標準不是指最低工資標準,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的勞動者報酬,《勞動合同法》規定該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通常情況,用人單位實發工資高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是允許的。用人單位存在違反最低標準規定,勞動者可以反饋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僱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一般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通過立法制定。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的最低工資。
二、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事項是什麼?
1、簽訂時間:首次建立勞動關係,必須在用工之日起30日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續簽的,到期前最好完成續簽。如果相應截止日遇到節假日的,一定在節假日之前完成相應簽訂工作。
2、簽字和蓋章: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注意核實用人單位的名稱和公章一致,並通過工商登記確認用人單位合法存續;而用人單位一定核實勞動者的簽字為本人簽字,且簽字與勞動者平時字體一致。
4、勞動合同蓋章的方法:勞動合同文本應該有頁碼,並且加蓋騎縫章或者每頁簽字確認。
5、勞動合同條款以及勞動合同管理:勞動者領取以及借閲勞動合同一定要有書面憑證。
6、特殊人員勞動合同:法定代表人、高管、負責人力資源的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7、勞動者拒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對於勞動者拒籤勞動合同,在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應當及時以該理由終止勞動關係。
8、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符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條件的,如果勞動者自願,仍然可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勞動者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9、補籤勞動合同:未及時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合意可以補籤勞動合同。
簽訂勞動合同的薪資是由雙方協商確定的,並沒有最低標準。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注意簽訂合同的時間,首次建立勞動關係,需要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還要注意用人單位的名稱和公章是否一致,通過工商登記確認用人單位是否是合法的,除此以外,要注意勞動合同內容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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