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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與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範圍是什麼?

在如今自駕車越來越多的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也越來越多,為了控制交通事故的發生及減少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的賠償,國家併發布了關於駕車違章的相關法律條例並且我們在購買一輛車的時候需要強制性的進行繳納交強險,除了繳納交強險,很多的車主也會為自己的車購買其他的保險,那麼在出現交通事故後,交強險與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範圍是什麼呢,我們一起來學習下。

交強險與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範圍是什麼?

一、交強險與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範圍是什麼?

賠償的順序原則上為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仍有不足的才由我們根據事故責任等情況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6條規定:“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交強險的賠償範圍為:

有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後的標準)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賠償最高限額:12.2萬

無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後的標準)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

二、賠償程序

交強險申請理賠如涉及第三者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先聯繫120急救電話(如有人身傷亡),撥打122交警電話,並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户服務電話報案,配合保險公司查勘現場,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搶救費。

保險公司應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天內,書面告知需要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自收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核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説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付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