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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證明勞動關係

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證明勞動關係

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時,在仲裁或訴訟解決勞動爭議的過程中,勞動者需要提供證據來證明勞動關係。一般情況下,都是通過勞動合同來證明勞動關係的。不過,如果勞動者與單位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證明勞動關係呢?對於勞動者來説,沒簽勞動合同怎麼索賠呢?對於這些問題,下文中將一一為您進行介紹。

一、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證明勞動關係?

對於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結合以下憑證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

(1)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2)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 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 考勤記錄;

(5) 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如果勞動者實在沒有其他任何證據能證明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可以通過其他勞動者的證言證明。

在此提醒勞動者,如果單位沒有給您簽訂勞動合同,您就應該防範至於未然,在日常的工作中多注意蒐集能夠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各種證據,避免發生勞動爭議後沒有任何證據的被動局面。法律雖然認可其他勞動者證人證言,但是實踐證明,爭議發生以後,其他勞動者往往因為各種原因而不願意或者不能出庭作證。

二、沒簽勞動合同怎麼索賠?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該在勞動者入職後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沒有簽訂的應該支付雙倍工資,超過一年未簽訂的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同時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沒有按照法律規定交納社會保險,勞動者可以提出解除辭職,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想向單位索要賠償,主張雙倍工資,可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來實現。

在職期間可以提出仲裁,且無時效限制;離職後也可提出,但必須在一年內提出;所主張雙倍工資最多不超過11個月。

上文中都有詳細為您進行了介紹,也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勞動者在解決勞動爭議維權的過程中,最重要也最困難的一步便是舉證了。尤其是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的舉證之路可謂困難重重。因此,在平時工作中,作為勞動者,您要注意保存好相關的證據資料。在發生勞動爭議後,您事先保存好的證據將會為您減少不少麻煩。不過,如果您事前並沒有保存好證據,在發生勞動爭議後,就要想辦法收集證據。如果您對收集證據的問題存在疑惑,要及時諮詢勞動爭議方面的專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