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工資不給結清怎麼辦?
雖説現代是一個法治的文明社會,但是不文明的現象仍然存在,一些不稱職的用人單位也是層出不窮,不遵守勞動合同的規定,違反法律的要求,壓榨勞動者,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實現,比如有的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之後不予勞動者結清工資,當勞動者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呢?
我國法律保護勞動這的合法權益,在勞動合同法中有所規定的,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應該結清勞動者工作期間的合法報酬,但是事實上很多不負責任的單位拖欠剋扣勞動者的工資,遇到這種情況勞動者與單位協商不成要及時的運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要忍氣吞聲讓單位變本加厲:
1、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來的勞動局)投訴,但是這種辦法效果不是特別的明顯。
2、第二種辦法是申請勞動仲裁,相信大家一定都聽説過勞動仲裁,這需要去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這種方式較第一種可以更加有效的解決問題,但是程序比較負責,詳情可以諮詢律師。
3、第三種是有欠條等有力的證明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單位,要求支付。
工資是每位勞動者的辛勞成果,並不是平白無故的獲取的,遇到不負責任的公司不要默默無聞,法律會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希望以上的內容可以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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