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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所屬單位是否能解除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所屬單位是否能解除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所屬單位是否能解除合同

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後,雙方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意味着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如果勞動者不滿在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那麼用人單位是有權利不再續簽的,而且不需要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具體是指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終止的時間。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告終止。如果雙方協商一致,還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延長期限。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較短時間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較長時間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長時間。不管時間長短,勞動合同的起始和終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體期限由當事人雙方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

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適用範圍廣,應變能力強,既能保持勞動關係的相對穩定,又能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使資源配置合理化、效益化,是實踐中運用較多的一種勞動合同。對於那些常年性工作,要求保持連續性、穩定性的工作,技術性強的工作,適宜簽訂較為長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一般性、季節性、臨時性、用工靈活、職業危害較大的工作崗位,適宜簽訂較為短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到期,有關的單位是存在解除合同的權利的,但是最為關鍵的就是有關的額程序操作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如果自己不能有效的處置,就會導致自己的額權益維護出現問題,所以自己要多加註意其中的細節,特殊情況求助於有關的當地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