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沒和我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勞動合同2.95W
律師解答:可以申請仲裁。律師解析:沒簽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對於沒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當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可以通過收集下列證據證明:
1.蒐集工資卡、工資存摺、工資條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職工花名冊。
2.如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勞動者可以到社保局網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3.蒐集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上崗證”、“外派證”等能夠證明職務職位身份的證件。
4.蒐集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
5.同事的證言。
6.蒐集載有勞動者名字的用人單位的各種文件。
7.蒐集勞動者代表用人單位與其它實體或個人簽訂的文件等。蒐集上述證據後方可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申請勞動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於沒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當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可以通過收集下列證據證明:
1.蒐集工資卡、工資存摺、工資條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職工花名冊。
2.如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勞動者可以到社保局網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3.蒐集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上崗證”、“外派證”等能夠證明職務職位身份的證件。
4.蒐集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
5.同事的證言。
6.蒐集載有勞動者名字的用人單位的各種文件。
7.蒐集勞動者代表用人單位與其它實體或個人簽訂的文件等。蒐集上述證據後方可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申請勞動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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