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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勞動合同離職怎麼辦理?

一、沒有勞動合同離職怎麼辦理?

沒有勞動合同離職怎麼辦理?

1、員工與單位協商一致辭職。並且,雙方達成一致後,員工可以隨時走人,不受三十日的時間限制。

2、員工提前三十日通知單位。員工與單位不協商或是協商不一致的,員工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並且,不管單位是否同意辭職,只要按照這個方式通知後即可以辭職。

注意,員工通知單位時要以書面形式,口頭通知或是以其他方式通知的,將會受到影響。

3、員工立即辭職。如果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員工勞動,或者單位違1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甚至危及員工人身安全,那麼,員工可以不用協商,不用通知,立即提出辭職。

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離職,會得到哪些補償?

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滿六個月不到一年的按一個月計算,未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計算)。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勞動者入職的第二個月開始,按照月工資標準的兩倍計算(計算時間最長不超過12個月),支付時需減去期間公司已支付的工資。

另外,還可以通過法律程序主張公司為自己補繳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三、沒簽勞動合同可以申請仲裁嗎?

沒勞動合同可以申請仲裁。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定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綜合上面所説的,未籤勞動合同也可以離職的,但離職也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必須要提前通知只有確定雙方沒有任何糾紛了之後,那麼才可以解除雙方的關係,同時勞動者還可以要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經濟補償,這都是需要由用人單位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