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工傷認定的期限是多久
一、工傷認定的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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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單位應當在發生事故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2、用人單位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發生事故傷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或者從業人員等無正當理由超出1年申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受理。
3、用人單位或者從業人員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目前不受時效限制,今後國家或者本市對工傷認定申請時效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工傷認定的流程是怎樣的
工傷事故的全部費用由單位支付,受傷員工可以在出院後到勞動局去做傷殘鑑定,根據鑑定報告的等級來得到相應的工傷補償。工傷認定程序如下:
1、首先需要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獲得賠償的前提。
2、填寫一份工傷申請表,準備好身份證複印件和疾病證明書。
(1)如果單位同意工傷就請法人在相關位置簽字,蓋單位公章。待社保工作人員調查後出工傷認定書。如認定為工傷,就可報銷相關治療費用。
(2)另外一種是單位不同意認定工傷,則由被申請單位提供不是工傷證據,社保機構會根據被申請單位提供證據認定是否是工傷。
(3)還有一種情況老闆就是根本不認你是他的工人,就要先請你收集有僱傭關係的相關材料,再提起勞動仲裁,根據仲裁結果再到社保相關機構做工傷認定。
4、認定工傷後應當評殘疾等級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這是計算賠償數額的依據。
5、如果加工廠仍不賠償,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請求,由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裁決雙方當事人不服裁決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進入兩審終審的訴訟程序。
6、計算賠償數額時都要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按照傷者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和全省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計算數額。
在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的時候,申請人可能因為一些事情耽誤,而在很久之後才想起去申請認定,這時候可能就會被告知已經過了工傷認定的期限。這從側面其實也提醒了大家,在申請工傷認定的時候一定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不然的話可能會承擔不利的後果,損害到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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