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傷認定申請書申請人必須是用人單位嗎?
一、員工工傷認定申請書申請人必須是用人單位嗎?
員工工傷認定申請書申請人一般來説都是用人單位作為申請人進行申請。發生工傷後,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應在受傷之間日起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未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者可以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二、相關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三、如何進行工傷認定申請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省、部屬各類企業向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其它企業向單位住所地區、縣(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在省、部屬各類企業職工直接向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其它企業職工直接向用人單位住所地區、縣(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當場或者15個工作日以內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完整,屬於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並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工傷認定一般是由用人單位協助員工進行,並且需要在一定的時限內提出申請。如果單位有特殊情況沒有及時申請的可以由元工自行申請,自行申請的時間限制比單位辦理的時間限制要寬限一些,但無論由誰提出進行辦理,單位都應當積極協助員工操作報銷的事宜。
-
工傷認定書下達後有失效不?
一、工傷認定書下達後有失效不工傷認定書作出後,一方不服,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工傷認定書最終生效後,長期有效,除非工傷認定確有錯誤,經法律程序撤銷。工傷認定決定不失效。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是國家行政機關的具體行...
-
因工作引起的肺癆算不算工傷?
一、因工作引起的肺癆算不算工傷?職工患肺結核病的,由於肺結核病不屬於職業病,故不算工傷。結核病是由結核分枝桿菌引起的慢性傳染病,可侵及許多臟器,以肺部結核感染最為常見。排菌者為其重要的傳染源。人體感染結核菌後不一定發病,當抵抗力降低或細胞介導的變態反...
-
工傷事故責任處罰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一、工傷事故責任處罰標準相關規定工傷認定後再做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果賠償。根據當地標準和實際應賠: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一次性傷殘補助。辭職或解除合同的,還要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要等傷情穩定後就可以做工傷級...
-
割斷手筋的工傷賠償處理流程是什麼?
可先依法與用人單位協商,如果不給,只有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不收費),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用人單位索賠,如果用人單位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1、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及傷殘等級的認定和鑑定分別需要兩個程序和兩個部門完成。2、工傷的認定。職工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