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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的申請期限是多久

工傷認定的申請期限是多久

生活中難免會發生工傷的情況這個時候作為受害者應該如何處理呢?在我國對於工傷的認定有着明確的法律規定,需要申請才能到指定的機關進行認定,工傷認定之後才能取得一定的賠償,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工傷認定的申請期限是多久的問題。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規定,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超過1年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保障部門可不予受理。

工傷認定的申請期限:

工作中事故發生後,單位應在30日內(時限)申請工傷認定,超過30天不超過1年(時效)單位也可申請,但工傷認定之前的費用由單位承擔。單位不為職工申請認定,職工或者近親屬可在1年內(時效)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認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對需要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這些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工傷認定時限中止。

在我國工傷認定的過程比較繁瑣複雜,如果大家對於工傷認定的場所,工傷認定的程序之類的還有問題,歡迎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標籤:期限 認定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