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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傷事故糾紛怎麼解決

工地工傷事故糾紛怎麼解決

一、工地工傷事故糾紛怎麼解決?

1、協商。

勞動者因工負傷、致殘、致死後,單位或者勞動者應當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在確定屬於工傷後,單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屬協商賠償數額和範圍。

2、申請勞動仲裁。

雙方協商不了,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民事訴訟程序。

受害人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在工地受傷哪些情形下不算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三、在工地受傷申請工傷認定需準備哪些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四、在工地受傷工傷認定的流程有哪些?

1、申請人備齊工傷認定申請表和職工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到社保機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機構工作人員受理資料,並對資料進行審核;

3、機構決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書,並送達申請人;

4、機構經審查和調查取證,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5、依法將認定文書送達受傷害職工、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

五、工地發生工傷事故賠償金的計算依據是什麼?

1、醫療費,按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支付。

2、伙食補助費,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3、康復治療費,須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按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支付。

4、工傷醫療期工資,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5、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6、輔助器具費,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7、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8、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五級、六級傷殘,保留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9、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10、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事故糾紛可選擇處理方法非常多,對於在工地上受傷的這部分職工來講,如果和工地之間建立的不是勞動關係,屬於勞務關係,並不能申請工傷認定,勞務工因工受傷的,如果賠償爭議不能協商處理,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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