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事故糾紛怎麼解決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2.75W
律師解析:工傷事故糾紛可以通過以下途徑進行解決:
1、申請調解,發生工傷事故賠償糾紛,若協商不成可以申請調解;
2、勞動仲裁程序,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
3、訴訟,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
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
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1、申請調解,發生工傷事故賠償糾紛,若協商不成可以申請調解;
2、勞動仲裁程序,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
3、訴訟,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
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
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
工傷工資是如何算的
律師解析:1、工傷工資依據勞動者原工資待遇計算。2、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需要停工留薪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
-
2018新的工傷賠償標準
律師解析:(一)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2.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
-
工傷糾紛怎樣打官司
律師解析:工傷糾紛屬於民事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民事訴訟的主要程序,包括當事人起訴、人民法院受理、開庭審理、判決,當事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判決以及再審程序和執行程序。如果是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就工傷待遇問題發生糾紛,應按照一般勞動爭議解決,一般...
-
工傷醫療費用由什麼承擔?
律師解析:工傷住院費用由用工單位或者個人先行墊付。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機構審核報銷;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工單位支付。由於工傷治療限定了藥品目錄等,超範圍用藥工傷保險基金不予報銷,一般情況下,不能報銷的部分都是超範圍的用藥。但是你只要能證明屬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