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傷賠償

怎樣最快解決工傷糾紛?

怎樣最快解決工傷糾紛?

一、怎樣最快解決工傷糾紛

工傷糾紛賠償找當地的勞動監察行政部門解決快,勞動監察行政部門有權介入進行調差處理。當事人也可以到當地的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勞動仲裁不滿,則可以向法院起訴。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二、工傷索賠的整個流程是怎麼樣的

1、工傷報告程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了工傷保險的才有這個程序。

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2、工傷認定程序

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亡)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工傷的程序,這是一般工傷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單位書面認可為工傷的,又沒有投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可以不走這一程序。

注意工傷認定的兩個時間:單位沒有提起工傷認定的,工傷者一定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社保經辦機構調查認定後,書面通知單位及傷者。

3、工傷鑑定程序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即走完工傷認定程序後),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的行為。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窄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4、協商賠償程序

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5、勞動仲裁程序

與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審理程序

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7、執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

8、申訴程序

對生效判決不服的,則可以申請啟動再審程序,但這一般很難。

工傷糾紛發生之後就需要雙方及時的處理,只要勞動者的傷情被認定為工傷就可以享受到工傷的待遇,一般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實際情況來,如果協商處理不好也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來進行辦理,對仲裁的結果不滿意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網站地圖
標籤:糾紛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