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傷賠償

非工地工人員工地死亡誰負責?

非工地工人員工地死亡誰負責?

一、非工地工人員工地死亡誰負責?

由建築公司負責,非工人在工地意外死亡,要根據工地管理方與死亡人員的過錯責任劃分,如果工地存在安全隱患而未設置明顯的提示標誌,工地管理方將要承擔責任,具體的責任劃分要根據事實情況判斷。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在工地受工傷怎麼賠償的?

工傷賠償須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勞動仲裁三個必經階段。很多農民工沒有勞動合同、工作證等證明,還往往需要勞動關係的認定。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國家和社會為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患職業病,以及因這兩種情況造成的死亡、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親屬必要的醫療救治、生活保障、經濟補償、醫療康復、社會康復和職業康復等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第1、職工(包括農民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機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2、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直接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由建築公司負責,按照工傷賠償標準賠償,獲得工傷賠償的前提條件是進行工傷認定,要確認員工的勞動能力,才可以向單位索要賠償,工傷事故發生後超過一個月,單位沒有申請工傷認定的,員工可以自己提交申請書,進行工傷認定,確認工傷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