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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高温津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夏季繼續在高温下作業的人們能夠獲得高温補貼,這是國家出台的政策,雖説出台已經有比較長的時間,但是對於高温補貼政策當前還有許多人不瞭解,甚至還有部分人對此不知曉,而且各個地區的高温補貼發放政策都是不相同的,那麼長沙高温津貼發放標準是什麼呢?

長沙高温津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長沙高温津貼發放標準

根據《湖南省勞動合同條例》,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的,應當在7、8、9三個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因高温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今年湖南省的夏季高温津貼仍按照往年標準發放,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人員,原則上每人每月不低於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則每人每天6.9元。

“高温津貼必須在工資以外額外支付。”據介紹,如果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名義上發放了高温津貼,卻將高温津貼計入最低工資標準,此行為侵害了職工合法利益。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温費的,可撥12333投訴。

“用人單位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防暑降温飲料,同時防暑降温飲料也不得衝抵高温津貼。”據介紹,用人單位必須按要求同時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物品和高温津貼,僅僅只提供十滴水、藿香正氣水等防暑藥品是不能代替高温津貼的。

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傷,職工因中暑等工傷進行治療期間,視同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工資及相應補貼。如出現企業拒不支付中暑治療費用、工資等情況,職工可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一旦中暑,用人單位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報告並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認定為工傷後,中暑職工即可按照相關法規享受工傷待遇;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醫療費用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醫療費用應該由企業承擔。

炎炎夏日我們還依舊堅守在工作崗位上,對此國家出台的高温補貼政策能夠讓我們額外領取到高温津貼,這也是我們的辛苦勞動換來的,所以在工作生活中我們應該對當地的高温補貼政策有所瞭解,長沙高温津貼發放標準只能作為參考,具體數額需要根據地方的標準來看,滿足補貼要求的話一定要積極要求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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