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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高温津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到了夏天,全國各地都會公佈高温補貼標準,這是法律明確規定,企業必須執行。由於我國南北跨度大,在高温補貼上面,執行的標準也不同。三亞地處我國最南端,夏天高温天氣持續時間長,因此高温補貼的發放月份也比較長。那麼三亞高温津貼發放標準是什麼?我們一起跟隨小編了解下吧。

三亞高温津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一、三亞高温津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海南天氣炎熱,因此發放高温補貼的月份也較多。2017年海南省高温補貼在4月至10月發放,共7個月,以工作時間為標準每天發10元,共計2100元。

為了加強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維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衞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規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要求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二、企業不給高温費怎麼辦?

根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防暑降温飲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貼。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員工在高温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温津貼的,可通過企業所在的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温津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衞生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工會組織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勞動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防暑降温飲料能否代替高温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除應當向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須的藥品外,還應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具體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提供的防暑降温飲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貼。

綜上所述,相對於其它省份,海南省的高温天氣更長一些,因此其高温補貼的發放週期也是最長的,有7個月之多。其中,三亞高温津貼發放標準是按天計算,每天10元,職工總共可以拿到2100元的高温補貼費。如果企業拒絕支付這筆錢,職工可以到三亞勞動監管大隊投訴。

標籤:津貼 發放 三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