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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1年高温補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隨着炎熱的夏季到來,人們開始進入高温的環境。生活休息離不開空調,工作完成也離不開風扇。夏季高温給人們的生活、工作帶來了許多的煩惱,甚至有人因為身體不適而中暑、感冒或者發燒。為了更好的緩解夏季的高温對人們生活的惡劣影響,天津出台了相關的補貼政策。那麼,天津2017年高温補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天津2021年高温補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一、發放標準

每到夏季,天津市的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都能領到防暑降温費。按規定,每年防暑降温費的發放時間為6、7、8、9月,共4個月。防暑降温費的月標準,是按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確定。2016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265元,以此推算,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防暑降温費的月標準約為158元,四個月合計約為632元,比去年增加了近40元。

二、計算方法

高温津貼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發佈的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日標準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計算時四捨五入保留到元。 高温津貼日標準計算示例:5265÷21.75×12%=29元(僅供參考,以政府最終公佈數據為準) 【注】發放方式為按日計算、按月發放,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温津貼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職工,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

三、相關規定

針對户外勞動者,天津市2013年發佈的《關於試行企業高温津貼制度的通知》明確,要求當氣温超過35℃,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或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都應當在發放防暑降温費的基礎上向勞動者按天發放高温津貼。具體每天的發放標準為:上年度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職工月平均工作天數21.75天,再乘以12%。市人社局勞動關係處主任科員鍾健表示,高温津貼與防暑降温費不同,二者不能相互代替。同時,法律規定高温津貼必須以貨幣的形式發放給職工。

綜上所述,根據天津高温補貼發放標準是什麼的主要內容,我們可以發現,夏季高温已經逐漸影響人們的工作進度、效率以及和平愉悦的幸福感。天津出台的高温補貼政策有助於補足這些缺失的幸福感。更多相關知識請諮詢本站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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