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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温津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一、北京高温津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北京高温津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根據北京市安監局、衞計委、人力社保局和市總工會聯合發佈的相關文件規定,北京市按照相關規定將繼續在6-8月份發放高温津貼:

(1)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温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

(2)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温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

(3)高温津貼屬於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應計入企業工資總額,與勞動者工資一併發放,計算個税;

(4)高温津貼不包括在員工最低工資範疇內。

二、主要意義

高温天氣不僅可能損害室外作業人員的身體,而且也極易引發安全事故,有統計數據表明,7、8、9三個月的安全事故佔到全年事故的三成還多,對人們的工作和生活構成了嚴重威脅。

當高温已經超越了簡單的自然現象,越來越成為一個複雜的社會問題時,它“烤”驗的就不僅僅是市民,同時考驗着政府及公共管理部門的危機應急能力。由此可見,高温勞動保護和高温補助應該得到法律關懷和制度保障,國家和各級地方立法機構應該儘快將一定條件下的高温天氣確定為自然災害的一種,用法律來保障高温天氣下公民的健康權,明確高温勞動保護的主管部門,並針對高温條件下職工作業如何進行勞動保護給予具體規定,對從事野外、室外、高空、高熱等條件下勞動者的保障給予具體規定,對高温勞動保護補助也予以明確,以確保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三、什麼樣的天氣算高温天氣?

根據2012年四部委聯合頒佈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規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向公眾發佈的日最高氣温35℃以上的天氣都算高温天氣。如果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而且,防暑降温飲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貼。

與此同時,該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5小時,並在12時至15時不得安排室外作業;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不超過20、30、40分鐘);並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辦法》中明確,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最重要的是,因高温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工資。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依據《辦法》規定,在高温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就應當對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温作業環境的勞動者,要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當勞動者在夏季在高温户外進行工作時,用人單位不僅要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的時間,同時也是要發放一定金額的高温補貼,那麼高温補貼也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補償勞動者的損失,同時國家也是規定了在發放高温補貼時不得以發放其他物品進行抵消,如果拒絕發放高温補貼也是屬於違規行為。

標籤:發放 北京 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