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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砌築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護髮承包雙方權益的法律文件。是發承包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最高行為準則。為防範合同糾紛,在簽訂建築工程砌築承包合同的過程中,以下十個方面需要注意。

建築工程砌築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關於發包人與承包人

1、對發包方主要應瞭解兩方面內容:

①主體資格,即建設相關手續是否齊全。

②履約能力即資金問題。施工所需資金是否已經落實或可能落實等。

2、對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內容有:

①資質情況;

②施工能力;

③社會信譽;

④財務情況。

承包方的二級公司和工程處不能對外簽訂合同。

上述內容是體現履約能力的指標,應認真的分析和判斷。

二、合同價款應注意

1、《協議書》第5條“合同價款”的填寫,應依據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1條規定,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在協議書內約定。”

2、合同價款是雙方共同約定的條款,要求第一要協議,第二要確定。

暫定價、暫估價、概算價、都不能作為合同價款,約而不定的造價不能作為合同價款。

三、發包人工作與承包人工作條款應注意

1、雙方各自工作的具體時間要填寫準確。

2、雙方所做工作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應填寫詳細。

3、雙方不按約定完成有關工作應賠償對方損失的範圍、具體責任和計算方法要填寫清楚。

四、合同價款及調整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3條款的合同價款及調整時應按《通用條款》所列的固定價格、可調價格、成本加酬金三種方式,約定一種寫入本款。

2、採用固定價格應注意明確包死價的種類。如:總價包死、單價包死,還是部分總價包死,以免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

3、採用固定價格必須把風險範圍約定清楚。

4、應當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約定清楚。雙方應約定一個百分比係數,也可採用絕對值法。

5、對於風險範圍以外的風險費用,應約定調整方法。

五、工程預付款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4條款的依據是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4條和《大連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第34條。

2、填寫約定工程預付款的額度應結合工程款、建設工期及包工包料情況來計算。

3、應準確填寫發包人向承包人撥付款項的具體時間或相對時間。

4、應填寫約定扣回工程款的時間和比例。

六、工程進度款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6條款的依據是《合同法》第286條、《建築法》第18條、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5條和《大連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第35條。

2、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以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

3、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與支付方式以形象進度可選擇:按月結算、分段結算、竣工後一次結算(小工程)及其它結算方式。

七、材料設備供應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7、28條款時應詳細填寫材料設備供應的具體內容、品種、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的時間和地點。

2、應約定供應方承擔的具體責任。

3、雙方應約定供應材料和設備的結算方法(可以選擇預結法、現結法、後結法或其他方法)。

八、違約條款應注意

1、在合同第35.1款中首先應約定發包人對《通用條款》第24條(預付款)、第26條(工程進度款)、第33條(竣工結算)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2、在合同第35.2款中應約定承包人對《通用條款》第14條第2款、第15條第1款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3、還應約定其它違約責任。

4、違約金與賠償金應約定具體數額和具體計算方法,要越具體越好,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後產生爭議。

九、爭議與工程分包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37條款爭議的解決方式是選擇仲裁方式,還是選擇訴訟方式,雙方應達成一致意見。

2、如果選擇仲裁方式,當事人可以自主選擇仲裁機構。仲裁不受級別地域管轄限制。

3、如果選擇訴訟方式,應當選定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是地域管轄)。

4、合同第38條分包的工程項目須經發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十、關於補充條款

1、需要補充新條款或哪條、哪款需要細化、補充或修改,可在《補充條款》內儘量補充,按順序排列如49、50……。

2、補充條款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另行簽訂的有關書面協議應與主體合同精神相一致。要杜絕“陰陽合同”。

建築工程砌築承包合同中無論發包方和承包方都有許多應該注意的地方,為了更好的保障自身的利益減少後期的法律糾紛,在簽訂合同時都應當謹慎,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關於簽訂建築工程砌築承包合同時的十大注意事項,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紹興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