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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贈與和遺囑的區別是什麼?

一、房屋贈與和遺囑的區別是什麼

房屋贈與和遺囑的區別是什麼?

繼承時間不同,辦理方式不同,繳納税款的方式有區別。具體是:

1、繼承時間不同,房產贈送與繼承在時間上是不一樣的,在繼承遺囑的時候,需要滿足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和被繼承人已死亡,否則遺囑繼承關係不會發生。健在的父母願意將房產贈與子女,這種行為不叫繼承。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他的合法財產權益。而贈與則是在發生在當事人在世的情況下。

2、辦理方式不同。贈與合同是贈與人為確定贈與行為和實現贈與目的而簽訂的協議。贈與合同的生效一般以交付為條件,但法律明確規定了房地產贈與和公證贈與,應當依法辦理。

2、税費方面的區別。房產贈送與繼承的税費不同,在贈送房產的時候,是需要繳納一部分税費的,大概需要3%的税率,房屋贈與在多數情況下要繳納個人所得税20%,但贈與給直系親屬、撫養人或贍養人、房屋遺產依法繼承人這三種情況免交個人所得税。個人通過遺囑、法定繼承房產的,繳納契税有兩種情況:對於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用繳納契税;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需要繳納契税,此外還需收取產權登記費按件收取。

二、房屋贈與的條件

1、贈與人必須是房屋產權的擁有人,同時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贈與的房屋必須具有合法的權屬證件,不存在產權糾紛。

3、贈與人和受增人均屬自願,有書面贈與協議(合同),並辦理公證。

4、房屋贈與必須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審核,辦理產權過户手續。

5、受增人必須依照有關規定繳納税費。

6、不得為逃避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如債務履行、支付勞動報酬等而設定贈與;也不得為規避法規管理,如繳納税費等而設立贈與。房屋贈與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怎樣寫遺囑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主體合法。

1、主體必須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立遺囑人必須年滿18週歲;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

2、立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二)、客體合法。

1、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立遺人的個人合法財產。如果處分了與他人共有的財產或不屬於立遺囑人個人所有的財產,遺囑就要部分或全部無效;

2、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立遺囑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

(三)、內容合法。

1、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有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如果遺囑人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有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遺產份額,遺產處理時,應當為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所剩餘的部分,才能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

2、遺囑必須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

3、遺囑內容不得違其他法律

公民對自己的房產有支配權和分配權,任何人不可以阻止公民行使該權利,房屋的繼承可以通過贈與或者立遺囑的方式,贈與需要簽訂贈房協議,無需公證,遺囑繼承需要到房產處進行公證才具有法律效應,如果是贈與的房產,辦理贈與手續後即可生效。

標籤:遺囑 贈與 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