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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銷管理制度的規定是怎樣的?

許多合同在簽訂之後,由於種種自身或者不可抗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那麼,這個時候,就會想要撤銷合同。然而,絕大部分人對於合同撤銷管理制度不太瞭解,這樣會增加許多糾紛和麻煩。下面,律所365為大家簡述合同撤銷管理制度相關條例。

合同撤銷管理制度的規定是怎樣的?

合同撤銷管理制度有哪些

第1條公司項目部應全力克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到的困難,確保合同正常履行。因無法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第2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以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為出發點,在確保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或得到損失補償的前提下慎重研究,從嚴控制、妥善處理。

第3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程序必須符合《民法典》的規定,並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無效。

第六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除外。

第七條因變更、解除合同使對方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的以外,變更、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第八條 合同管理人員接到合同變更或解除的通知後,應及時修改登記台賬,並註明變更、解除的內容及原因等。

第四百六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發生需要解除合同的情況時,應當書面通知對方,並説明理由。在接到對方解除合同的通知時,應當立即審查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正當,如果因解除合同而損害了自身利益,應當及時向對方提出書面索賠請求。

上述內容即為合同撤銷管理制度相關條例,在簽訂合同之後,瞭解合同變更或解除的相關內容是很必要的,也會減少發生合同糾紛的概率。在合同撤銷的過程中,相關規定必須嚴格執行,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手續,以免後續發生合同糾紛。如果對相關手續的辦理有疑問,或者在合同撤銷過程中發生了合同糾紛,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蘇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