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中介合同管理制度是怎樣的?
一、 房地產中介合同管理制度提要
合同、成效報告、交易須知及房產證原件、查檔單等資料應於簽訂合同當日由分行經理或祕書送至法律部審核,審核通過的,分送財務部和客服部作為辦文。
二、 領取制度
分行祕書向行政事務部領取,登記領用日期、領用部門、領用名稱、領用份數、領用編號、代表簽名。
三、 領用制度
1、業務人員向自己所在分行的祕書領取《看樓書》、《業務委託書》、《獨家代理委託書》、《收鑰匙條》,並登記領用日期、領用名稱、領用份數(每種限領5份)、領用編號,使用後將公司存檔一聯交由行政部文員統一保管,並登記使用份數,如有作廢須交回行政文員登記作廢份數。
2、業務人員須經自己所在分行的經理同意,方可向祕書領取《購售房委託合同》、《房屋租賃給約》、房屋轉讓合約》(每次限領一份)。簽署完畢後交由經理審核簽名確認,方可生效。經理聯留存,以備跟進,公司聯、財務聯由祕書送至總部。
3、遺失處罰:
(1)委託書、看樓書遺失者,每份扣款50元,該款項轉入分行活動基金帳户,並附解釋信一封。
(2)《購售房委託合同》、《房屋租賃合約》、《房屋轉讓合約》等文件資料遺失的,責任人應在遺失之日起三日內在《深圳特區報上》刊登遺失聲明,並接受罰款1000元,給公司造成損失者,公司有權對責任人進行追償。
四、報送及備案制度
1、合同、成效報告、交易須知及房產證原件、查檔單等資料應於簽訂合同當日由分行經理或祕書送至法律部審核,審核通過的,分送財務部和客服部作為辦文及核算之用。
2、財務部以合同和有效成交報告與客户結算費用和款項。其他情況説明不具有結算效力。
3、區域經理籤成交報告時要核對電腦記錄,確認是否為轉介。
4、 (1)所有的退定及退首期房款申請必須經區經簽字審批方可辦理;
(2)買方或賣方違約情況下,退款金額達到5仟元(含5仟)以上必須由法律部提供相關的法律建議後方可辦理;
(3)退款金額達到8萬元(含8萬)以上必須由交易中心總監簽字審批後方可辦理。
五、合同禁用語言説明
(一)注意事項:
切記核實賣方為房屋直接權屬人,切記核實房屋所有產權人均已知情並同意出售該房屋產權。
(二)合同填寫"七不可七必須"
七不可:
1、不可出現合同更名;
2、不可出現超出收費標準的費用(如:客户無營業税、無個税,中介店依舊收取客户營業税和個税或收取客户看房費);
3、不可出現對客户承諾過户費用;
4、不可出現對客户承諾房屋的房齡;
5、不可出現對客户承諾按揭貸款的金額;
6、不可出現對客户承諾辦證時間;
7、不可出現賣方無房屋權屬證明即簽署三方合約;
七必須:
1、必須填寫水錶、電錶、天然氣表、防盜門、有限電視基礎設施(沒有以上設施的除外);
2、必須填寫賣方留置物品及相關詳細信息(空調:掛機一部,櫃機二部,洗衣機);
3、必須填寫"因自行交接所產生的風險,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對於客户自行交接錢款的)
4、必須填寫營業税、個税誰承擔 ;
5、必須填寫的過户時間約定(一次性)"3個工作日",(按揭)"乙方銀行面籤通過3個工作日";
6、必須填寫的附加條款:甲乙雙方按要求準備資料的同時也應無條件積極配合丙方辦理該房產的過户、貸款、錢款,物業水電交接事項;因甲乙雙方問題影響丙方辦理,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必須填寫"內容必須一致,若不一致的,以丙方留存為準。"
綜上所述,房地產中介合同管理制度所需要的注意事項是相當多的,以及關於房地產中介合同管理制度的條例也是相當多的,希望大家看了今天小編在網上整理的這些知識點,對作為房地產中介公司的一員,有一定的幫助,讓自己所在的公司越來越好。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孝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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