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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訴訟管理制度的規定是什麼?

一、合同法律訴訟管理制度的規定是什麼?

合同法律訴訟管理制度的規定是什麼?

合同法律訴訟管理制度的規定是在這種管理制度當中規,對於合同糾紛的起訴,有一個時間方面的限制,比如説我們國家民法總則當中就188條規定了訴訟時效的期限,除此之外,在合同方面的管理也是非常嚴格的,有很多的事項需要遵守。

合同糾紛起訴並不是無限期的,而是有時間限制的,根據我國《民法總則》第188條的相關規定,明確指出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期間是兩年。同時,對於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二、關於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的規定,具體有哪些呢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中,明確的規定了除法律另有規定的情況,當事人民事權利收到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相關訴訟時效期間是三年。

2、我國《民法通則》第七章訴訟時效的規定中,第136條中明確的規定了關於身體收到傷害請求賠償的、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請求賠償的等情況,以及因延付或拒付租金、寄存物糾紛請求保護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3、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計算的時間以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身的權益受到侵害的時起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相關規定處理,如果當事人權益受侵害超過了二十年的,不再受法律保護。關於訴訟時效,對於實際中存在特殊情況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延長。

4、已經過了訴訟時效的,但是相關義務人自願履行的以及已經履行了的,不能以超過訴訟時效提出抗辯,也不能請求將已履行的返還。

在關於合同是這個問題方面,我們國家有一套非常完備的法律制度來予以規定和完善,比如説發生一些合同糾紛的時候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當然他也有一個合同的起訴時間規定,主要都是規定在我們國家的合同法和民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