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訂立

合同台賬設立管理制度的規定是怎樣的?

找專長律師:合同事務律師 債權債務律師 勞動工傷律師 交通事故律師 醫療糾紛律師

合同台賬設立管理制度的規定是怎樣的?

合同在我們生活中,對於工程以及一些項目都是非常重要的,合同台賬在很多時候都會用到,有合同台賬自然就有合同台賬設立 這樣的設立也是有着相關的法律規定以及要求,那麼對於合同台賬設立管理制度的相關要求以及規定,本站小編為大家簡單解答一下。

合同台賬管理制度

台賬管理

第一條 為保證合同台賬資料完整、統一,規範企業各類合同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均應由合同管理人員依照本辦法建立合同台賬,並向公關法務部備案。

第三條 合同管理人員為簽訂合同的聯繫人和法務聯絡員,負責合同台賬的登記、資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四條 合同管理人員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後三日內建立合同台賬,並對重大合同進行備案審查,協助法務部對合同管理的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

第五條 合同台賬採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寫一張表格,建立一份檔案。

第六條 合同台帳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名稱;

(二)合同主體;

(三)合同內容(含標的、數量、價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及其他須註明的事項);

(四)合同履行情況(有無違約、爭議、訴訟等情況及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五)合同所附資料;

(六)其他應當記載的重要內容。

第七條 合同台帳應附以下資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對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明等資料的複印件;

3、對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4、補充合同、會議紀要、往來函電; 5、有關的重要資料。

第八條合同台帳管理人員,有權對合同及所附資料進行審查,發現程序不符、內容有誤或資料不全等問題時,應及時要求合同簽訂人員採取措施予以糾正或補充資料,以保證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九條使用或借用合同台帳資料,應當辦理使用或借用手續,使用人或借用人應妥善保管合同資料,不得損壞或遺失,更不得擅自塗改或更換;辦理結束後,應及時將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資料歸還合同台帳管理人員。若違反前款規定給企業造成不良後果,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第十條 本辦法由法務部制定並解釋,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合的關於合同台賬設立管理制度的相關知識,當合同台賬設立時一定要遵守合同台賬的管理制度,保證台賬設立是在一個合法的管理下進行的,遵守一定的法律規定以及要求進行設立,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成立合同,保證合同合法,並且切實際的履行。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泰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