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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合同管理制度是怎樣的

健康證1.72W

一、構成成本合同

體檢合同管理制度是怎樣的

乙方提供的體檢服務項目套餐內容和價格、甲方提供的參檢人員名單和身份信息資料、以及雙方約定的體檢服務項目等均作為附件構成本合同。

二、合同補充、變更和合同終止

1、合同補充、變更:

合同如需補充、變更,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作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終止:

(1)、雙方履約結束,合同終止。

(2)、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雙方或單方不能正常履約,合同終止。

3、單方面解除合約

(1)、在合同履行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可要求乙方退還預付體檢費:

A、乙方無正當理由而停止向甲方繼續提供服務的。

B、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服務內容或提高收費標準、降低服務質量。

(2)、在合同履行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可沒收甲方預付體檢費:

A、甲方無正當理由而停止辦理體檢,並未依照上述第七項第5款(甲方權 利與義務中)事先通知乙方。

B、乙方按合同約定、在體檢結束並送達甲方參檢人員體檢書面報告後,甲 方不付清體檢餘款。

三、爭議的解決辦法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若協商、調解仍無法達成一致或一方堅持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向乙方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其他約定事項

1、因一方延遲履行合同,或者不適當履行合同後,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延遲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的一方,應當承擔對方因體檢事宜所發生的直接費用。

2、因甲方個人向乙方隱瞞既往病史,或因甲方實際參檢人員與所提供的參檢人員資料不一致等原因,導致體檢報告失實,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以上就是關於體檢合同管理制度的全部內容,當合同補充、變更和終止時,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單方接觸合約時,需要看哪方為過錯方,如果甲方為過錯方時,乙方可沒收甲方的體檢費用,若乙方為過錯方,甲方可要求乙方退還體檢費,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青島律師。

標籤:合同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