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防高空墜物管理制度的處罰規定是怎樣的?
高空墜物的行為在現實生活中是比較常見的,在校園之後,也有不少學生由於他人沒有保管好好自己的物品,導致其他的民事主體的權益受到了侵害,所以學校制定了學生防高空墜物管理制度,根據該制度的規定,在侵權行為發生後,該如何得到救濟呢?
一、學生防高空墜物管理制度的處罰規定是怎樣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因其他責任人的原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他責任人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墜物的侵權案件實行舉證責任倒置。高空墜物的舉證責任由加害人承擔,也即由被告人來承擔舉證責任。這樣的規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則的,有利於找出真正的責任人。
二、高空墜物致人損害的責任主體有哪些
高空墜物致人損害的責任主體可能是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體如下:
1、責任主體是建築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權行為發生時建築物的實際使用人(建築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築物的人);
2、責任主體是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
3、責任主體是無法舉證排除自己是侵權人的建築物使用人。
是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來加以制定的,民事主體的權益在受到侵害之後,若已經掌握了其他的民事主體實施了侵權行為的證據之後,就可以向司法機關提出救濟請求,此時,為了使得民事主體的權益得到保障,司法機關一般都會受理。
-
小區業主高空墜物應負責的法律具體是哪些?
一、小區業主高空拋物應負責的法律有哪些?(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規定,對於...
-
高空墜物險理賠需要注意什麼?
一、高空墜物險理賠需要注意什麼?高空墜物險理賠需要看自己有沒有投保車損險,然後需要拍照留證,之後理賠專員現場查勘。具體情形如下:1、看自己有沒有投保車損險發生高空墜物砸壞車屬於車損險的賠償範圍,車主在向保險公司理賠之前要先確認一下自己的車輛投保了車損...
-
高空墜物的舉證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一、高空墜物的舉證責任是怎麼規定的?高空墜物的侵權案件實行舉證責任倒置,高空墜物的舉證責任由加害人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脱落、墜落致害責任】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
-
高空墜物的責任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高空墜物所導致的危害是比較大的,因為由於重力的原因,高空掉落下來的物品,很有可能將他人的財產或者,人身受到一定的傷害,因此它是需要有一定的責任確定原則,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瞭解一下,高空墜物的責任的法律規定是什麼?一、高空墜物的責任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