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合同管理制度是怎樣的
(一)目的
為規範公司合同的管理,防範與控制合同風險,做到管理有規章,簽約有約束,履行有檢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簽訂和履行的所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分包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材料設備買賣合同等。
(三)職責
1、公司項目總經理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及重大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買賣合同的批准簽訂。本條所指重大合同是指(主要是按合同標的數額來確定)
2、公司合同管理部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
3、 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員)負責各類合同的審查工作,具體職責是:
(1)負責國家、省、市有關合同示範文本的推廣使用工作,負責公司有關示範文本的編制和推廣使用工作;
(2)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審查,並出具審查意見;
(3) 負責公司內部承包合同的洽談;
(4) 負責監督、檢查各分公司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分包工合同、物資設備買賣合同的履行情況;
(5) 負責公司各類合同備案工作;
(6) 參與公司各類合同糾紛的調查。
4、公司業務部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洽談工作。
5、 公司採購部負責材料設備採購、設備租賃合同的洽談工作。
6、 項目經理部負責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的洽談與簽訂工作
7、項目經理部經理(或分管副經理)負責建設工程合同、材料設備買賣合同的具體履行工作。
(四)合同的簽訂
1、合同主體的審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要重點審查業主的項目立項文件、招標文件,以確定發包人的主體資格;審查項目資金落實程度及業主以往合同履約情況,以確定業主的履約能力。簽訂分包合同要重點審查承包人的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資質等級、管理能力和實際業績。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市高指同意。
2、合同的形式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事務外,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採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有示範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範文本)的應當使用示範文本。
3、合同的內容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各類分包合同、工程項目施工內部承包合同應當按照國家或公司制定的示範文本和公司編制的操作指導書規定的內容填寫。
(2)其他合同(主要指買賣合同)的內容: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合同標的: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履行期限應具有確定性,難以在合同中確定具體期限的應約定確定期限的方式;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誌,如託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後,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覆。變更或解除經濟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以公司名義變更或解除合同。若確須變更或解除時,由合同經辦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見,經批准簽訂的部門或領導審核後,認為已出現了本制度5.2條規定的情形的,應提交公司法律顧問審查並簽發解除合同的函;對方沒有違約,應同對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並依法簽署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合同變更必須由原合同起草部門負責更改,按《合同評審程序》辦理合同變更評審,並辦理書面的合同變更手續。做好變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歸檔工作。變更後的合同與原合同的發放的範圍相同。
4、規定的程序執行。合同變更引起索賠的,合同變更必須與索賠同步進行,索賠協議是合同變更的處理結果,是變更後合同一部分。
5、對於特殊情況下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緩建),必須及時辦理中止手續,收集因中止合同給本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證據和資料,及時追究對方的責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復繼續履行時,依相同程序辦理恢復手續。合同的恢復與中止都必須通知合同審批部門或領導。
6、合同未履行完畢,但確定不再繼續履行,合同履行部門應做好終止記錄,收集履行過程中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做好經濟往來和工程結算工作,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資料移交公司檔案室保存。
(六)合同的履行
1、公司及所屬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並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合同履行中發生的情況應建立合同履行執行情況台帳。
2、有關合同履行中的書面簽證、來往信函、文書、電報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經辦人員應及時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並經對方確認。向對方當事人交付重要資料、發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3、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情況或違反合同的干擾事件,合同履行單位、項目經理部應及時查明原因,通過取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合理、準確地向對方提出索賠(含違約)報告。
4、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現並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並及時書面上報公司辦公室處理,公司辦公室應立即向公司法律顧問諮詢,並將基本情況和法律顧問的處理意見一同上報公司領導:
(七)經濟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1、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
2、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及公司辦公室,由部門經理和辦公室負責人擬定處理意思,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決定。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辦公室。
3、公司決定採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獲知對方當事人準備或已經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公司辦公室,由公司辦公室統一委託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員辦理。
(八)合同的日常管理
1、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部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業務部、採購部、項目經理部設立的合同管理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門不設合同管理員。
2、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合同管理部、業務部、項目經理部各保管一枚,分別編號,合同專用章印模需送登記註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簽訂合同時,合同各方應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簽字並蓋章,合同各頁之間應當加蓋公司騎縫章。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公路合同管理制度,從制度內容中看出主要分為八部分,包括對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都作出了詳細説明。從中還能瞭解合同的日常管理、經濟合同糾紛的解決相關規定。有了公路合同管理制度,有效維護當事人、施工單位的權益,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武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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