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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項權證書抵押期間可以售賣房屋嗎?

一、他項權證書抵押期間可以售賣房屋嗎?

他項權證書抵押期間可以售賣房屋嗎?

他項權證書抵押期間可以售賣房屋,但是需要獲得抵押權人同意,也即由於房屋他項權證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

主要原因如下: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

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註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根據擔保法,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註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户等相關手續。

二、辦理房屋他項權證需要什麼材料?

1、房地產抵押權設立登記申請表原件;

2、房產檔案館查檔證明原件;

3、登報聲明《房屋他項權證》遺失作廢的公告(需在《杭州日報》上刊登);

4、房屋所有權證複印件(校對原件);

5、抵押權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況説明;

6、抵押人為個人,提交身份證複印件(校驗原件),如為共有房產(包括夫妻共有房產),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校驗原件);抵押人為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校驗原件),無法提交原件校驗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複印件加蓋公章並附具結書。

對於已經在房屋上辦理了他項權證的情形,在他項權註銷之前,房屋所有人若是想要將房屋售賣出去,需要先獲得他項權人的同意。對於在沒有獲得他項權人同意之前就將房屋售賣的情形,可能會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