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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抵押他項權證期限是多少?

房產抵押他項權證期限是多少?

房產抵押他項權證期限是多少?

房產抵押他項權證期限,他項權證的期限是債務償還的期限,約定期限到期,並能按照約定內容履行,合同到期就可以解除,約定登記的時間,對擔保物權的存續,沒有法律規定的約束效力,抵押權不能因為過期而失去效力,如果貸款人到期未還清,都可以行駛抵押權利。

一般來説在做他項權利登記時,上面就會載明期限日期,這個期限即為他項權證的期限,也就是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房屋他項權證》中設有“權利存續期間”欄目,在他項權利登記時,要求以契載期限填寫。

點都不要擔心。他項權證的期限不是什麼“有效期”,是債務清償期。債務人逾期未清償債務的,他項權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權了。約定期限並經過備案登記,到期後應予以解除,不具有約定效力!抵押有效期滿,抵押仍然有效。

當事人約定的或者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擔保期間,對擔保物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在登記部門登記的抵押期間對抵押權的存續並無法律效力,抵押權並不因抵押期間過期而消滅。如果債權行主債權到期未受清償,無論登記的抵押期間是否過期,債權行都可行使抵押權,直至主債權訴訟時效結束後的兩年內。

房屋他項權證,是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

一般來説在做他項權利登記時,上面就會載明期限日期,這個期限即為房屋他項權證的有效期,也就是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房屋他項權證》中設有“權利存續期間”欄目,在他項權利登記時,要求以契載期限填寫。他項權證的權利存續期間,兼顧抵押權和典權。若是抵押貸款,則相應的抵押期限應為抵押合同規定的抵押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如是典當,則典當期限應為典房合同的出典期限。

此外房屋他項權證還載明瞭“註銷時間”,即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在他項權證為註銷之前,抵押權人或典權人(銀行、典當行)可憑藉他項權證相關規定,依法行使他項權利。 在房屋他項權證滅失時,抵押人(房屋所有人)應攜帶相關證件到當地房管局辦理撤銷登記。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綜上所述,房產抵押他項權證期限,他項權證是抵押的法定憑證,他項權登記時,應當載明期限,貸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還應當載明註銷時間,他項權利在註銷以前,他項權人可以依法行駛他項權利,他項權註銷,應當到當地房管部門辦理註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