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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他項權利限制期限嗎?

一、房屋抵押他項權利限制期限嗎?

房屋抵押他項權利限制期限嗎?

他項權證的“有效期”實際上是債務清償期,時間長短是依債務期限而定。債務人逾期未清償債務的,他項權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權了。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註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根據民法典,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註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户等相關手續。

二、辦理他項權利設定登記要準備哪些材料?

1、房地產抵押申請表;

2、抵押人身份證;

3、夫妻關係證明(結婚證或户口簿)或未婚證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6、房屋評估報告書或抵押物價值協議書;

7、委託辦理的,受託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並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託書。

三、辦理房屋抵押需要什麼材料?

1、房屋所有權證;

2、抵押申請表;

3、抵押合同;

4、證明房屋價值的資料;

5、委託書;

6、抵押當事人身份證明或法人營業執照或法人代碼證(原件、複印件);

7、非住宅房屋抵押的提交土地使用證;

8、集體所有制企業房屋抵押的提交職代會決議;

9、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房地產抵押應提交董事會決議證明和工商部門出具的董事會組成人員證明;

綜上所述,人們將房產抵押出去,可以從銀行拿到貸款,辦抵押手續的時候,需要將他項權證交給銀行保管。銀行行使這個權利有一定限制,應當在雙方約定還款期限,借款人無法償還本息造成違約的,銀行可以憑藉他項權證主張對房產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