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非訴訟 > 房產查詢

房屋抵押他項權證過期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其實房屋他項權證上面標註的有效日期,這是要提醒我們必須要在該日期之前把欠給銀行的錢全部都還了的,而且上面的日期和我們跟銀行約定的借貸的時間都是高度吻合的。隨着時間的推移他項權證終歸會有到期的那一天的,那有些民眾就特別的好奇,房屋抵押他項權證過期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房屋抵押他項權證過期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一、房屋抵押他項權證過期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當事人約定的或者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擔保期間,對擔保物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這一規定表明,在登記部門登記的抵押期間對抵押權的存續並無法律效力,抵押權並不因抵押期間過期而消滅。如果債權行主債權到期未受清償,無論登記的抵押期間是否過期,債權行都可行使抵押權,直至主債權訴訟時效結束後的兩年內。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所有人在房屋物權上基於債權而設定的一項附屬權利。房屋他項權利證,即證明房屋典權、抵押權等他項權利存在的文件,也就是説它是基於債權而存在和消滅的。

他項權證的期限不是什麼“有效期”,是債務清償期。債務人逾期未清償債務的,他項權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權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一般來説在做他項權利登記時,上面就會載明期限日期,這個期限即為房屋他項權證的有效期,也就是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房屋他項權證》中設有“權利存續期間”欄目,在他項權利登記時,要求以契載期限填寫。他項權證的權利存續期間,兼顧抵押權和典權。若是抵押貸款,則相應的抵押期限應為抵押合同規定的抵押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如是典當,則典當期限應為典房合同的出典期限。

二、他項權證辦理流程

(一)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

(二)辦事須知

以獨用宗地的房地產設定抵押權申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是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

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權設定登記須提供以下要件:

1、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查驗原件、複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或房地產權證(原件暫存);

4、抵押擔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

(三)辦事時限

自受理房地產抵押權設定登記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四)税費標準

1、登記費

住房,權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納。

非住房,雙方當事人各按抵押金額的0.5‰交納。

2、工本費

核發一本房地產權屬證書的,免收證書工本費;向一個以上權利人核發房地產所(共)有權證書時,每增加一本證書,按每本10元交納證書工本費。

實際上,房屋抵押他項權證過期的這種説法是不嚴謹的,他項權證不會過期,在這裏所謂的過期,只不過是意味着雙方約定的貸款清償期已經到期了,如果他項權證到期但是自己也已經把銀行的錢還完了,就沒什麼好擔心的,只需抓緊時間去註銷,不過他項權證過期自己卻依然沒有還完錢的話,那他項權證就發揮了其真正的作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