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預售合同訂立程序是什麼?
在商品房預售實務中,開發商向社會公開招募預售商品房認購時,往往會採用由認購人填寫認購書或簽訂認購協議等做法。認購書(又名購房預訂書、認購意向書、購房訂購單、購房臨時證明單)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訂正式預售合同前所簽訂的一種法律文書,是對雙方買賣商品房有關事宜的初步法律確認和書面憑證。商品房預售認購書廣泛存在於商品房預售交易過程中,但由於我國法律、法規對認購書沒有進行具體的規定,其所涉及的權利和義務容易混淆,目前理論和實務界對其獨特的法律地位有不同的認識,對其法律適用存在着一定的爭議。
1、一種意見認為,認購書本身即為一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磋商後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表達了自己的真實意思,簽訂了書面的認購書,從程序、形式、內容上看,認購書都已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日後之正式商品房預售合同只不過是對認購書的補充。
2、另有一種意見認為,認購書與正式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不能混為一談。從認購書與正式合同的牽連性上判斷,認購書還不足以成為獨立合同,它僅僅是對簽訂正式合同相關事宜的約定;主合同(商品房預售合同)尚未成立,作為從合同的認購書根本就無效。
3、還有一種意見則認為,認購書與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關係是預約合同與本合同的關係。預約合同,或稱預備性契約,是談判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將來訂立確定性本合同而達成的書面允諾或協議。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為特定行為的義務,而不是對行為結果的直接確認。具體到認購書中,它只是分配給當事人達成正式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義務,對行為的內涵有默示性的要求,即雙方在為簽訂正式合同而進行談判時,須盡最大努力,確保公平的談判,一方對另一方不得強加不合理條件,不得利用己方之優勢地位迫使對方接受不公平內容。認購書體現了預約合同最突出的特徵:它約定的是當事人為將來訂立本合同而談判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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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商延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嗎
律師解析:延期交房經催告三個月內仍未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1、購房者可以發出書面催告,與開發商約定合同最終履行期限,要求開發商儘快履行該合同;2、催告達到3個月以上購房者可以行使解除權,由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相應的損失賠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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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買的房屋漏水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新買的房屋漏水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修復責任。如果開發商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購房者可以直接起訴開發商,要求其承擔修復義務。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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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以兒童的名義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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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X與被告重慶XX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四川省射洪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6)川0922民初1270號原告劉X,男,生於1975年3月12日,漢族,四川省德陽市居民。特別授權委託代理人洪X,系四川XX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重慶XX公司,住所地重慶市。原告劉X訴被告重慶XX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於2016年5月5日立案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