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發現房屋有裂縫該找開發商解決嗎?

發現房屋有裂縫該找開發商解決嗎?

購買商品房的時候,自然是想要購買一套滿意的房屋,至少要日後少產生問題,尤其是質量方面的問題。那要是在入住之後發現房屋有裂縫的話,那此時可以找開發商進行解決嗎?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發現房屋有裂縫該找開發商解決嗎?

現在不少房屋都會有大大小小的裂縫或者漏水的問題,但是,多數消費者要麼將就入住,要麼投訴無門。

這種問題很常見,如果房子在保修期內,應該由施工單位進行保修,可以和開發商進行聯繫,由開發商對裂縫部位進行維修。若開發商不肯承擔保修責任,你可以向當地建設局投訴,也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同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建設工程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都有權檢舉、控告、投訴。所以,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消費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相關知識鏈接

我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7條明確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

(1)地基基礎和立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層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兩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施安裝為兩年;

(5)裝修工程為兩年。

二、房屋滲漏由誰承擔責任

購買的房屋或租住的房屋出現滲漏現象時有發生,那麼房屋出現滲漏主要有哪及幾種原因?又該由誰來負責呢?

房屋滲漏的產生原因大致可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新建商品房因質量問題出現滲漏。

第二類是入住後重新裝修過後導致滲漏。由於重新裝修,就有可能破壞房屋原有的防漏層,導致或加劇漏水。

第三類是排水管道和防漏設施的使用年限已過,造成漏水。

責任分擔:因質量問題出現滲漏和因裝修導致滲漏都屬人為造成的,補漏責任應由開發商、出租人或裝修施工單位來承擔;因排水管道和防漏設施老化導致滲漏則屬自然現象,責任要由業主自己或出租人承擔。在防漏責任處理上,若是第一類,且業主入住不到三年,房屋還在保修期內,業主可以要求開發商免費維修;若是第二類,則應按施工合同找施工單位,施工單位也應有三年的保修期。

發現房屋有裂縫,這可以説是比較嚴重的質量問題了,此時自然是可以找開發商進行處理的。但很多時候開發商會説這是裝修公司造成的,並且之前驗收房屋的時候購房者對房屋質量是沒有任何異議的。要是遇到這樣的情況,建議委託專業的律師來幫助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