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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者如何打房地產官司

購房者如何打房地產官司

購房者在買房的過程中,如果與開發商之間發生了房地產糾紛,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那麼具體來説,購房者如何打房地產官司?為了能夠在房地產官司中勝訴,購房者打房產官司要注意哪些問題?購房者如果覺得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房地產糾紛,就要對這些問題加以瞭解。對於這些問題,本文將一一為您進行介紹。

一、購房者如何打房地產官司

房地產官司是指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互相之間因房地產買賣方面的權益發生爭議,或者是對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就房地產問題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或者是對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就有關土地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歸屬問題的處理決定不服發生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活動。要打贏房地產官司要注意:

1、查主體資格。

查清開發商是否依法具備經營房地產的主體資格。所謂主體資格,就是依法具有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法人。

關於主體資格,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暫行辦法》以及《關於審理房地產管理法實施前房地產開發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有詳細解釋,當事人可以從中查詢到相關的法律規定。

2、查“五證兩書”。

“五證兩書”指的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以及《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説明書》。當事人或購房者在官司訴訟或購房活動中,一定要向開發商出示和提供這“五證兩書”。

3、順藤摸瓜,查合同效力。

審核雙方所簽訂的合同是否屬於無效合同。無效民事行為是指不具備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一般來説,無效的房地產買賣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

(1)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的房屋買賣合同;

(2)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房屋買賣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房屋買賣合同;

(4)規避法律行為的房屋買賣合同;

(5)買賣雙方意思表達不真實的房屋買賣合同;

(6)欺詐性或脅迫性的房屋買賣合同;

(7)乘人之危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8)違反法定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等等。

4、抽絲剝繭,查轉移事實。

審核被告的房地產權屬登記是否依法轉移。如果原告和被告雙方從簽訂合同至發生糾紛起訴到法院,都沒有按照法律規定辦理產權轉移過户手續和契税手續,根據法律的規定,雙方的房屋買賣關係並未依法成立,因此,該合同理應無效。房屋買賣是要式行為,產權轉移需要特定的形式要件,即依法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和契税手續,這是法律的禁止性規定。

5、反客為主,查質量瑕疵。

審核被告的房屋是否存在質量瑕疵。質量瑕疵是指房屋質量存在缺陷,表現在多方面,如基礎下沉、房屋傾斜、樓頂和地面滲漏、牆面開裂、管道堵塞、地面開裂、門窗不合、設備短缺、樓梯搖晃等等。關於質量瑕疵,建設部《城市住宅小區竣工符合驗收管理辦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等文件有相關明確規定。

二、打房產官司要注意哪些問題?

首先,根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在提起房產訴訟時,應提出明確的請求事項。圍繞這些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證據。例如:因房屋質量問題向開發商索賠時,就需要提交購房合同、開發商提供的房屋質量保證書,房屋質量與合同及開發商承諾事項不符,給住户造成的財產損失的客觀證據材料等。

其次,如當事人對法院一審判決不服,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對二審判決仍然不服,可在終審(二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2年內提請再審;或者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提請檢察機關依法提起抗訴。

最後,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對被申請人的相應財產採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則》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當事人在提起房產訴訟時,須在法律規定的2年訴訟時效期間內提出,以免喪失訴訟權利。

實踐中,與開發商相比,購房者往往都是處於比較弱勢的地位,購房者在打房地產官司時,一定要收集齊全開發商違約的證據,以便在訴訟中處於有利地位,避免被開發商壓制,最後輸了官司。在打房地產官司時,如果您有什麼疑問,一定要及時向房產方面的專家律師做諮詢,以更好地解決問題,增加勝訴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