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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不還如何打官司,打官司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如果遭遇他人借錢不還的時候,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提起訴訟,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説的打官司,但是打官司是非常複雜的,很多根本就不知道該如何打。下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為你介紹借錢不還如何打官司,詳情請閲讀下文。

借錢不還如何打官司,打官司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一、借錢不還如何打官司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户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複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二、借錢不還打官司需要的證據有哪些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9、其他證據

打官司最重要的就是證據,如果證據不足,可能會面臨着敗訴的法律結果,因此,如果打官司的時候,一定要把證據準備充分,對於當事人無法收集的證據,可以申請法院調取。要是你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獲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