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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贏房地產官司?

1、查主體資格。

如何打贏房地產官司?

查清開發商是否依法具備經營房地產的主體資格。所謂主體資格,就是依法具有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法人。

關於主體資格,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暫行辦法》以及《關於審理房地產管理法實施前房地產開發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有詳細解釋,當事人可以從中查詢到相關的法律規定。

2、查“五證兩書”。

“五證兩書”指的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以及《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説明書》。當事人或購房者在官司訴訟或購房活動中,一定要向開發商出示和提供這“五證兩書”。

3、順藤摸瓜,查合同效力。

審核雙方所簽訂的合同是否屬於無效合同。無效民事行為是指不具備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一般來説,無效的房地產買賣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

(1)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的房屋買賣合同;

(2)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房屋買賣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房屋買賣合同;

(4)規避法律行為的房屋買賣合同;

(5)買賣雙方意思表達不真實的房屋買賣合同;

(6)欺詐性或脅迫性的房屋買賣合同;

(7)乘人之危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8)違反法定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等等。

4、抽絲剝繭,查轉移事實。

審核被告的房地產權屬登記是否依法轉移。

5、反客為主,查質量瑕疵。

審核被告的房屋是否存在質量瑕疵。質量瑕疵是指房屋質量存在缺陷,表現在多方面,如基礎下沉、房屋傾斜、樓頂和地面滲漏、牆面開裂、管道堵塞、地面開裂、門窗不合、設備短缺、樓梯搖晃等等。關於質量瑕疵,建設部《城市住宅小區竣工符合驗收管理辦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等文件有相關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