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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市場土地使用税是多少

農產品市場土地使用税是多少

一、農產品市場土地使用税是多少?

農產品市場土地使用税徵税標準不是法定的,由各地税務機關在法定範圍內,根據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自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

第四條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第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税額幅度內,根據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税額幅度。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將本地區土地劃分為若干等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税額幅度內,制定相應的適用税額標準,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本條例第四條規定最低税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經財政部批准。

二、土地使用税的納税義務人怎麼確定?

1、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是納税人。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實際使用人和代管人為納税人。

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的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為納税人;

4、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税

三、偷逃土地使用税的立案標準有哪些?

1、納税人逃避繳納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税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

2、納税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税款。

綜上所述,土地使用税的徵税標準主要跟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有關,並不是説所有農產品市場的土地使用税就都是由國家法律制度統一規定的。比如北京、上海、深圳等這些一線城市,市中心的土地使用税徵税標準通常都比較高,具體以當地税務機關公告的徵税標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