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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租房土地使用税誰交,土地使用税減免政策是什麼

對土地進行使用的同時,我們還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税,如果沒有繳納土地使用税的話會給自身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但是對於土地租賃出去後應該哪一方來繳納土地使用税,其實很多人都不瞭解不知道應該由誰來繳納,那對於我們來説到底村租房土地使用税誰交呢?

村租房土地使用税誰交,土地使用税減免政策是什麼

村租房土地使用税誰交

如果使用的農村集體土地範圍不屬於城鎮土地、或着工礦土地的,一般而言不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税的。如果是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税的類型,具體看租房時雙方怎麼協商

土地使用税減免政策

按照税法規定,施工企業可以享受的城鎮土地使用税減免税優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和(88)國税地字第015號等文件的規定,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以土地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為依據確定;具體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税務局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確定。

(二)企業辦的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可以比照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事業單位自用的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規定,對於企業徵用耕地,凡是已經繳納了耕地佔用税的,從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後開始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但是徵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税的應從批准之次月起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

此外,現行税法還規定:

(1)企業關閉、撤銷、搬遷後,其原有場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税務局批准暫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

(2)企業範圍內的荒山、林地、湖泊等佔地,尚未使用的,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税務局審批暫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

納税人繳納土地使用税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的,年減免税額不足10萬元的,經當地財政局、地方税務局審核,報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税務局審批;10萬元以上的,經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税務局審核,報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審批。農業企業無償使用免税單位的土地,應當照徵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對於我們來説是非常常見的行為,做很多工作我們都需要和土地打交道,所以關於土地使用税方面的問題,我們一定要去了解,還有就是村租房土地使用税誰交的問題,其實具體要看雙方的協商,一般在租賃土地之前就應該商量好土地使用税繳納方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