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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土地使用税政策收費標準是什麼?

一、土地使用税政策收費標準是什麼?

2021年土地使用税政策收費標準是什麼?

土地使用税的標準,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城鎮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城鎮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標準具體規定如下

1.大城市1.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12元。

二、土地使用税的減免情況有哪些?

根據《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

1、法定項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税:(條例第6條)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2)由國家財政部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6)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徵土地使用税5年~10年;

(7)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2、困難減免。納税人繳納土地使用税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的,由省級地税局審核,報國家税務總局批准。(條例第7條)

3、耕地徵用免税。新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1年內,免徵土地使用税。(條例第9條)

4、貧困地區減税。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税法規定最低税額的30%. (條例第5條)

5、企業免税用地。企業辦的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可比照財政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税。

6、土地改造減免期限。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由各省級地税局在税法規定的免税期內確定具體的免税期限。

對於不同地區因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所認定的土地使用税標準也是不同的,另外對用於公益設施建設等情況的,還可能涉及到減免土地使用税的情況,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有異議的,可以諮詢土地管理部門來進行合法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