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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2021土地使用税徵收標準是什麼

我國税收的種類是比較多的,其中,土地使用税是税收的主要組成部分。我國要求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制定税收的標準,當地人民需要按照政策依法繳納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在一定程度上杜絕了國有土地資源的流失。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是臨沂土地使用税徵收標準是什麼?

臨沂2021土地使用税徵收標準是什麼

一、什麼是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税賦。由於土地使用税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的徵收對象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積為課税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為特點的行為税類型。土地使用税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1]土地則不徵税。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徵税範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等。其中,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覆。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税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土地使用税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額多少不同。為了防止長期徵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佔土地,可在規定税額的2倍-5倍範圍內加成徵税。

對於公園、名勝、寺廟及文教、衞生、社會福利等單位使用的土地,城鎮、街道、公共設施用地、鐵路、機場、港區、車站、管理交通運輸用地及水利工程,農、林、牧、漁、果生產基地用地,以及個人非營業建房用地等,均免徵土地使用税。為了鼓勵利用荒地、灘塗等土地,對經過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税。

三、臨沂土地使用税徵收標準是什麼?

為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減輕企業税費負擔,降低財務支出成本,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市政府日前下發通知,決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將市區一級、二級土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標準由目前的每平方米14元、12元,階段性調整為13元、11元,各縣城市規劃區、建制鎮及工礦區税額標準不變。該政策預計每年將減輕企業税負近億元。

臨沂土地使用税徵收標準為一級、二級土地為每平米14、12元,其他地區的使用税相對來説要低一點。同時,國家近年來發展越來越好,對於好多税收都進行了減免。土地使用税也在減免的範圍之內。臨沂政府在土地使用税上也是有所下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