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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土地使用税是從價税麼?

隨着國家的不斷強盛,部分地區的土地就隨之利用,部分土地將被用於商業用處,蓋新樓帶動了地區的繁榮。這就涉及到土地使用税這個概念了,土地使用税是從價税麼這個問題存在於人們的生活當中,下面將為大家介紹一下有關土地使用税的問題,希望能狗幫助到大家。

在我國土地使用税是從價税麼?

一、什麼是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税賦。由於土地使用税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税。

二、什麼是從價税?

從價税是按照進口商品的價格為標準計徵的關税。其税率表現為貨物價格的百分率。計算公式是:税額=商品總值×從價税率如中國1997年税則規定,税則號列9004.1000項下的太陽鏡應徵税額為其進口完税價格的20%。從價税為從量税的對稱。是以課税對象的價值或價格形式為標準,按一定比例計算徵收的各種税。是依税收的計税標準進行的歸類。

三、土地使用税從什麼時候開始繳納?

按《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税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税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按《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此條規定,結合你單位的情況,應該從09年12月起開始申報納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為每平方米。

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由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税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税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税,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四、土地使用税是從價税嗎?

最新城鎮土地使用税税率表,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而從價税是按價格來定税的,所以土地使用税不是從價税。

由此可見,土地使用税是從價税麼這問題就得以解決了。從概念來看,從價税是按價格來定下的税,然而土地使用税是固定的税率所以土地使用税不是從價税。值得一提的是,遇到土地出讓或轉讓的,土地税是在合同簽訂的下一個月起,受讓方再去相關部門交納土地使用税。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