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土地使用税屬於從量税麼?

我國的土地資源歸國家所有,因此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要繳納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的計税依據是實際佔用的面積,一般情況下是以土地使用證上面記載的面積為準。我國税制從徵收方式上分為從量計税和從價計税。那麼土地使用税屬於從量税麼?下面請看小編給出的分析。

土地使用税屬於從量税麼?

一、土地使用税屬於從量税麼?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務機關徵收的一種税賦。

從量税是指以徵税對象的重量、件數、容量、面積等為計税依據,按照固定税額標準計徵的税收,又稱從量計徵。如我國現行税制中的資源税、車船使用税、城鎮土地使用税、船舶噸税等税種,都屬於從量税。消費税中的黃酒、啤酒、汽油、柴油等應税消費品以銷售數量為計税依據,也屬於從量税。

因此,土地使用税是從量計徵。它是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採用定額税率,從量計徵,每年只徵收一次。

二、土地使用税的税額是多少?

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具體標準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三、土地使用税的減免規定是什麼?

1、按照《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和(88)國税地字第015號等文件的規定,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以土地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為依據確定;具體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税務局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確定。

2、企業辦的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可以比照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事業單位自用的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税。

3、按照規定,對於企業徵用耕地,凡是已經繳納了耕地佔用税的,從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後開始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但是徵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税的應從批准之次月起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

由此可見,土地使用税以使用者實際佔用的面積為計税依據,採用的是定額税率,因此土地使用税屬於從量税。我國土地使用税的税額分為四個標準,按照城鎮規模劃分。納税人應該每年繳納一次,通常繳納期限是每年的3月和9月。當土地使用者用土地進行學校、醫院和幼兒園建設時,可以免徵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