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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土地使用税對象是誰

土地使用税是國家規定的需要繳納的税收之一,城鎮土地使用税也是屬於這個範疇,城鎮土地根據不同區域劃分不同的等級,所以税收標準要參照當地主政府的標準,那麼城鎮土地使用税對象是誰?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您詳細説明。

城鎮土地使用税對象是誰

一、城鎮土地使用税對象是誰

城鎮土地使用税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税;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税;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税。

上述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税義務人。

二、城鎮土地使用税計税依據

城鎮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税額計算徵收。

納税人計算土地使用税所依據的佔地面積按照以下順序核定:

1、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地產證上記載的用地面積;

2、土地使用費登記證(或通知書)上記載的徵收面積;

3、相關的房地產權屬資料、合同記載的用地面積;

4、建築面積÷樓房總層數;

5、建築面積÷容積率。

三、定額税率和土地等級

我市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的應税土地,按土地基準地價的高低分為六個等級。目前寶安各街道適用的土地等級和定額税率如下:新安、西鄉為五級,每平方米年税率為5元;福永、沙井、鬆崗、石巖為六級,每平方米年税率為3元。

年應納税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額。

四、納税義務發生時間及繳納期限

1、城鎮土地使用税從取得產權或交付使用的次月起計徵。

2、城鎮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兩期繳納,申報納税期限為每半年結束後次月的申報期內。納税人選擇一次性繳納全年税款的,申報納税期限為上半年結束後次月的申報期內。

五、常用的減免税政策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6、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城鎮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需報市局審批);

7、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8、個人所有的居住用房及院落用地,暫緩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

納税單位的上述房產可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辦理減免手續。

擁有該土地的用人單位以及個人即為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對象,作為一個懂法守法的公民,要按時交税不要偷税漏税。有任何相關疑問可以諮詢本站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