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徵收,包括行政村土地使用税嗎?

城鎮建築在建設之初首先是要獲得土地使用權的,而在獲得土地使用權之後就要繳納相應的土地使用税,雖然對於土地使用税國家是有減免政策的,但是在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徵收中,包括行政村土地使用税嗎?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一下對於這個問題的規定吧。

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徵收,包括行政村土地使用税嗎?

一、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徵收,包括行政村土地使用税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繳納時間是什麼?

(一)按《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税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税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何分期繳納應問一問你企業的税務專管員);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按《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此條規定,結合你單位的情況,應該從09年12月起開始申報納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為每平方米。

(二)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由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税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税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税,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三、土地使用税如何計算?

(一)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5、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税額幅度內,根據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税額幅度。

6、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將本地區土地劃分為若干等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税額幅度內,制定相應的適用税額標準,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

7、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本條例第四條規定最低税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經財政部批准。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城市和縣城的以及工礦區的範圍內使用的土地,不管是單位還是個人都是應該繳納土地使用税的。而土地使用税的繳納時間如果不確定,那麼可以在當地土地管理部門進行諮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