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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城鎮土地使用税誰繳納

一、國有城鎮土地使用税誰繳納?

國有城鎮土地使用税誰繳納

1、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以土地實際使用人和代管人為納税義務人。

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以實際使用人為納税義務人。

4、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以實際使用土地面積和佔總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繳徵税。

5、對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及外籍人員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的具體規定

1、範圍: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徵税範圍,包括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內的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土地。對建立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以外的工礦企業則不需要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

2、計税依據:城鎮土地使用税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尚未核發出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税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税,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注意:税務機關不能核定納税人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

3、税率:城鎮土地使用税適用地區幅度差別定額税率。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城鎮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

三、土地使用税申報的注意點

1、在我國,城市土地的所有人基本上都是國家,城鎮土地使用税是由實際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人納税,如果擁有使用權的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則由實際使用人納税;

2、按年計算,分期交納;

3、土地使用税一般以土地使用證書上的面積為準;

4、納税單位無償使用的,要交税,免税單位使用的,免税。

應該説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納税義務人還是很好確定的,目前為止,我國政府部門對一些國外企業和外籍人員是不徵收土地使用税的,這樣的政策也是為了國家能夠更好的對外招商引資。需要交土地使用税的,及時到當地税務機關了解税務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