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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房子過户要土地使用證嗎?

一、辦理房子過户要土地使用證嗎?

辦理房子過户要土地使用證嗎?

辦理房子過户手續不一定需要土地證,要分開情況,有些需要有些是不需要用到土地證的。

情況一,土地是集體土地,就是農村的房屋,土地是宅基地證,綠色土地證的那種。如果是這種情況,是不能過户。

情況二,歷史遺留問題,就是以前開發商有大的土地證,沒有把大土地證分割,導致每一户沒有單獨土地,但是有房產證。還有一些開發商沒有繳足費用而沒有辦理土地證,但是也是每一户都有房產證。這種情況,房產證是可以過户的,但是,要到國土部門出證明,證明沒有土地證,或者複印大國土證到房管部門。

情況三,土地是國有劃撥土地,就是還是屬於政府的,有大土地證,沒有把大土地證分割到每一户,但是有房產證。這種情況房產證是可以過户的,但是,也要到國土部門出證明。

二、辦理房產過户需要準備的資料有哪些?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户口本及複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一份、户口本及複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覆;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併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

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一般來説房產交易的時候,一般都會有兩個證書,一個是房產證,還有一個的是土地使用證。但過户時是否需要土地使用證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所需情況需要那麼最好將兩個證書都過户了,才算得上是真正的過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