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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房過户土地使用證是合理的嗎?

一、單元房過户土地使用證是合理的嗎?

單元房過户土地使用證是合理的嗎?

單元房過户土地使用證是合理的。二手房買賣、繼承房屋、贈與房屋的時候其實都是會涉及到房產過户的問題,只有將房產過户到了自己名下,那麼才算是從法律上獲得了房屋的所有權,之後也才可以實際的處分房產。而辦理房產過户必然會涉及到税費的問題,此時根據不同的情況,那麼當事人所需要承擔的過户税費也不一樣。

二、什麼是單元房

單元樓,又稱單元房,在中國大陸特指每户有私人廚房和廁所的居民樓户型,與筒子樓和團結户相對。 相當於西方的公寓(APARTMENT)。住户除了出入自己的單元之外,無需和別人共用空間。單元樓對住户的生活隱私保護較好。但也有人稱這種户型不鼓勵鄰里交往,因而促進了城市社區人際關係的冷漠。

單元房是指設施相對完備,自成體系的獨立房子。單元房一般是由廚房衞生間和房間連成的整體,衞生間和房間的數量不限,但必須在同一整體之內。

三、相關法律依據

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變更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

土地登記申請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複印件(驗原件)、身份證雙面複印件(第二代雙面複印)驗原件,特殊情況附書面説明。

(一)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個人《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關於辦理土地登記的函”(成都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單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審查表”(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出具)。

同時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

(上述材料中的複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複印件一致;)

(三)因繼承、贈與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公證書》(原件)。

(四)因離婚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離婚證明或法院裁決書複印件(驗原件);

(五)因地址變更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變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變更證明原件。

單元房過户土地使用證的是屬於合理的範圍內的,當然國家對於哪些類型的土地可以過户有着明確的規定,並且過户的流程和需要的材料也都有着相對應的規定。辦理過户可以自行辦理,也可以委託開發商或者是正規的三方代理辦理平台,不過一定要事先考察是否具有相應的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