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樓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續費是多少?
一、商住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續費多少
商住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續費是肯定的,國家不可能無償讓人使用土地的,需要補繳出讓金續期。但是具體的續費金額數量需要諮詢當地國土局。就目前中國土地制度管理法而言,土地使用權到期續費是肯定的。但短期內不會實行,因為會影響三四線樓市去庫存。即便續費,也不是直接續交土地出讓金,很有可能會與房地產税結合起來考慮。
二、土地使用權年限的規定
我國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實行的是有限期的制度。這個限期的最高年限根據國務院1990年發佈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的規定,依據不同的用途分別為: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關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年限問題,還應當注意以下三個基本問題:
1.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的起算點,並不是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而是從土地使用者領取土地使用證、即取得土地使用權時計算。
2.土地使用權年限屆滿時可有三種情況:其一,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這種情況下,土地使用者應當在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經批准後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規定支付土地出讓金。其二,土地使用者申請續期未獲批准的。這種情況主要是基於社會的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收回該出讓的土地,則該土地使用權就應由國家無償收回。其三,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這種情況下,土地使用權自然應當由國家無償收回。
3.土地使用權年限屆滿時地上的建築物處理問題,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沒有規定,但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40條的規定,在土地使用權約定的土地使用權期滿後,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地上的建築物也由國家無償取得。
三、哪些情況下可以回收土地使用權
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法律規定,無償收回用地單位或個人的土地使用權的行為。無償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經批准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連續兩年未使用的;
2、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滿兩年未動工開發的;
3、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未獲批准的;
4、因單位撤銷、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劃撥的國有土地的;
5、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經核准報廢的。
無償收回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1、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2、因撤銷、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土地的使用年限都是有限制的,商住樓第一次繳費裏面只包含了四十年的土地使用年限的金額,所以在,到期後,要想繼續使用這塊土地,就得及時的繳納續費。不論是什麼土地,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繳納續費獲得使用權,這才是公民的正確的做法。
-
國有土地出讓金幾年交一次
一、國有土地出讓金幾年交一次?土地出讓金不需要幾年交一次,而在使用期間,只需要交納一次就可以了,所以就不存在幾年繳納一次的問題。土地出讓金的計算方式是:1、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
-
集體土地使用權爭議的處理依據是什麼?
現在我國農村的村民可能絕大多數並沒有對於國家規定的土地管理法的這些法規有一個具體的瞭解,但是,村民們也知道屬於自己的土地的使用權是不允許被其他人非法佔用的,所以針對集體土地使用權的確權問題如果發生了爭議,農户最起碼也應該去了解一下集體土地使用權爭議...
-
耕地能轉讓使用權嗎
律師解析:農村耕地使用權和使用權都不能夠轉讓,只能轉讓承包經營權。轉讓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對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處分的權利。轉讓的內容包括出售、交換和參與。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簽訂合同,受讓方還必須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登記。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
-
土地使用權名稱變更的流程
【為您推薦】文水縣律師堯都區律師常平鎮律師市南區律師盧灣區律師甦仙區律師臨縣律師隨着社會的發展,大多數的農民都到城市裏來發展。那這樣,他們之前住的地方就有很大一批空了的房屋。那他們可以把房屋賣出去,在城市裏來買房,那就要涉及到土地使用權的變更。那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