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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費用是多少?

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指單位或者個人依照相關規定對土地擁有使用權,佔有的年限,其土地一般分為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我國規定一般的居住用地的使用權年限是70年,工業用地的使用權年限是50年,那麼就跟就產生疑問了,土地使用權年限期滿了可以續期嗎?接下里就跟本站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有關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費用的相關知識。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費用是多少?

一、土地使用權年限期滿了該怎麼辦?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二、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後如何續期

現在國家相關部門還沒有對土地使用年限滿之後該怎麼續期以及該怎麼繳費現在還沒有一個明文規定。

出讓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按照土地的不同使用用途,對出讓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做了規定:居住用地為70年,工業用地為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為40年,綜合或其他用地為50年。第22條規定:土地使用者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第39條、第40條、第41條又規定了出讓土地使用權在土地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時終止,土地上的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歸國家無償取得,需要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總結的有關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費用 的相關內容,從上文我們可以得知,我國目前對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費用是還,沒有明確的條例對其進行規定的,一方面是考慮到房屋使用的居住壽命難以超過其使用年限,和對未來的事情難以準確的預料。